第十七节冒险的开始-3 神,是否喜考验渺小的人类? 将近一年前,已十八岁的斯凡开始寻找自己的出路。 普诺尼兹城的城防队是他的第一选择,他们笔直肃穆的姿态,散发淡淡光泽的锁甲,配备整齐的菱型巨盾与铁製长剑都引住他的目光,而当他们逐退无之森的动物,接受居民的谢时,更让斯凡羡慕不已。 他希望,有天他也能成为受人尊敬、守护别人的人。 六月十,上午,这天没有剑术练习,斯凡独自走在通往城北的石板路上,想到城防队招募处报名。 斯凡留意新兵招募的消息许久,知道每年六月他们都会在城北设立招募处招募新兵,为期一个月,遗憾的是,他并不知道招募的详细条件,只知道需年十八岁,因为,他不知道可以问谁……才不至于被奚落与嘲笑。 他走在路上,脸上找不到兴奋或跃跃试的期待。他想起他提起这件事时,艾德华老师冷淡的语气与怜悯的眼神。 「不要去了。」 这四个字彷彿仍在耳边回响。为什么?因为自己的体型吗?但他已经是达兹老师的学徒,已经证明他也能成为一名剑士。 怀抱不安的预,斯凡绷紧脸、抿着转入左边的泥土路,过了一会,一栋墙外掛着菱形巨盾的石砖房屋出现在路旁。看着站立两旁的城防队士兵,以及陆续出入的士兵们,他知道,他找到了。 大块的灰石砖,予人厚重可靠的觉,居住在普诺尼兹城多年的斯凡也明白这栋灰石砖建筑的另一个涵意:它代表城防队在城中的势力,足以拥有象徵富有人家的石砖房屋。 厚重大门是打开的,斯凡握紧手中的木剑,直背,走了过去。 「孩子,你有什么事?」还没有踏入屋内,站在大门右侧的士兵拦阻了斯凡。 斯凡深口气,说道:「我来报名新兵招募的。」 士兵将斯凡从头看到脚,表情有些讶异,他挥挥手说道:「进去吧,右边排队的队伍。」 斯凡点点头:「谢谢。」跨开脚步走了进去。 城防队的房屋内部比他想像中来得简单,又似乎应该是这个样子,偌大屋内只有木桌、木椅、书桌与走动的人,俐落、整齐、简洁,与城防队给人的觉一致。 斯凡朝右边排队的队伍走去。 前方的人都比他高大许多,他们大都背着铁盾,掛着长剑,穿着皮甲,只穿着米罩衫的斯凡忍不住将衣服往下拉了拉,希望能看起来整齐点。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心里的不安又窜了出来,啃噬他的心,「不要去了」这四个字又在耳边响起。 前方排队的人瞥头看到斯凡时,脸上几乎都有着惊讶……与嘲笑? 斯凡面无表情,直背,木然承受他人的目光。 终于,轮到他来到桌前。 桌后坐着一位年约三十多岁的金发男人,他头也没抬地问:「叫什么名字?」 「斯凡。」 他在册子上写上斯凡二字,接着问道:「是城里的居民吧,住在哪?城东、西、南、北?父亲叫什么名字?」 斯凡没有回答,他并不算城里的居民,他只是借住在艾德华老师家。他低下头,第一次发现屋内的木桌质地优良,光滑平坦。 金发男人抬起头,蓝眼珠冷漠地盯着他:「为什么不回答?」 「我住在城东的艾德华老师家,父亲叫做莫瑞。」斯凡带点迟疑地回道,他不知道这样回答对不对。 「所以,你父母在城内没有房子吗?等等,你十八岁了吗?」金发男人似乎此时才注意到斯凡的体型比其他的十八岁孩子要瘦弱许多。 斯凡愣了一下,才赶快回道:「我十八岁了……我父母在城内没有房子。」 金发男人低头,在斯凡两字下打了一个叉。他抬起头,牵动嘴角,对斯凡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孩子,很抱歉,你不符合资格。我们城防队只招募『十八岁』,身体健壮,普诺尼兹城的『居民』。」 他说完后,收起笑容,冷淡地说道:「请离开。」 ……这样就结束了?斯凡不能置信。 他深口气,不自觉地大声了点,脸上出现哀求的神:「但是,十岁后我就住在普诺尼兹城,请您给我这个机会。」 金发男人闭了闭眼,似乎有点不耐烦。他睁开眼,一双蓝眼珠盯着斯凡,慢慢地说道:「居民的意思是,你,或你的父母、祖父母必须在普诺尼兹城有房子。城防队负责守护普诺尼兹城的居民,我们必须确保士兵的忠诚与可靠。」 「请、离、开。」金发男人一个字、一个字冷冷说道。 斯凡觉到自己提高自己的膝盖,左转,直走,一直走,走向门外。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艾德华老师要他「不要去」,也知道艾德华老师为何怜悯地看着他。 后来,斯凡陆续去了几个公会位在城内的任务承接处,约一半的公会,以他们需要有经验的佣兵为理由拒绝了,其中包括与普诺尼兹城关係良好,常在冬初动物南侵时,协助城防队驱逐动物的史东公会。 另外一半的公会就不客气的多,怀疑他的年龄,质疑他的体型,甚至还有些待在承接处的佣兵们围在他身边嘲笑他:说他连把剑都没有,难不成要用木剑砍动物吗?还是,公会还得花钱替他买把剑? 斯凡没有多说什么,他转身离开。 从小到大所接受的讥讽与嘲笑还少吗?他没必要生气,是的,没有必要。斯凡对自己这样说,却握紧手中的木剑。 斯凡也去找了几家城内商队,询问他们是否需要护卫商队的剑士。商队的管事都客气地对他说,他们需要有经验的剑士,没办法聘用没经验的孩子,并且建议他可以到规模小一些的商队询问看看。 规模小一点的商队主人们带点疑惑与不耐烦的表情看着斯凡,似乎无法理解为什么底下的人要他出来见人,他们淡淡地说他们现在不缺人手。 几个月下来,斯凡一无所获。 据斯凡所知,安德烈与达姆以后都将去安德烈父亲所在的商队当护卫剑士,另外一名学生的父亲是城防队士兵,以后也想加入城防队,一位则是一个小商队的儿子。那么,他该到哪里去? 询问安德烈是否可以到他父亲那里帮忙吗?不,他不想这样作。 直到有一天,他在市场帮忙,偶尔听到客人嘀咕的话。 「你们这里也没有啊……好吧,看来我只能去莫里旅馆发个任务,看有没有佣兵要到无之森帮忙找。唉,可真麻烦,也只能碰碰运气啦。」 「伯母,刚刚那位客人是什么意思啊?」斯凡好奇地询问。 棕头发的大婶一边招呼客人,一边空回道:「大概是他想要自己想办法请人去找吧,那东西又不是很贵,酬劳也不可能高,大公会应该不会接。或许他想找那些没公会的佣兵接吧。」 「斯凡,怎么啦,难得你会问我问题。」大婶好奇地问道。 斯凡没有直接回答,继续问道:「他刚刚好像说……什么旅馆的,又是什么意思?城内不是有公会的任务承接处和公设的任务承接所吗?」 两人的视线都放在店外,手上整理着商品,只有不时打开的嘴巴与说话声显示他们在聊天。 听到斯凡又问了几个问题,大婶到有些讶异,她将视线由店外移到店内,看着斯凡,这孩子一向沉默,今天是怎么了?斯凡瘦弱的身影映入眼中,让大婶到微微心疼。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我将知道的告诉他就好。 大婶慢慢解释着:「公会的任务承接处,酬劳不高大概不会接吧,城内公设的任务承接所收取的费用比较多,所以要找的东西价格不高时,有些人会到旅馆碰碰运气。有些旅馆会帮忙找独立佣兵接任务。」 「谢谢伯母。」 「我只是觉得有点好奇所以问问看。」 斯凡道谢,淡淡地结束话题。 未完待续FOnD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