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了针后,我便进了病房。 空的房间只有我们,白窗帘,淡淡的消毒水味,忽得刺痛了我的神经,不自觉地,眼周有些润。 那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真正到自己做错事了。 过去我无比信任猎犬的绝对服从,相信奴一定在它体内深深扎,长成苍天大树。 可我没想到,即便是暴力驯养,再次闻到生血味,体内的残暴因子竟会被立刻发。 骨子里的血从未更改! 不愿被他察觉,我眨眨眼,星点泪很快消逝,眼周变得紧致。 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鼻尖与鼻尖的距离。 我的手指有些发凉,小心翼翼的,拉过他的手,扣紧。惊讶的是,他没有叫我滚,也没有出手。只是淡淡的看着我,默许了这一切。 想来确实,上次叫我滚,还是在他家那回。 是否真的完全甘愿? 我有些不安,试探地拉近我们的距离。好…没有抗拒,于是我吻上他的。 那……再近一点。 于是我企图打开他的牙关,他按兵不动,我心生退缩之意,他却打开了防守,任由我在他的温软上胡来。 我的瞳孔骤然扩大,从未想过。 因为这个意料之外的吻,我逐渐飘飘然,竟然连狂犬病毒会经由病毒载体唾传播也抛之九霄云外。 后来我不只一次的想,如果他没有那么幸运,如果染了病毒,那我们是否会因为病发而走向毁灭?狂犬病的病死率是100%! 如此恐怖的概率。 怪我太草率,怪我考虑不周全,怪我让他独自待在危机状况那么久,怪我……我心里纵然有万般对自己的责骂,可我仍然不会怪自己强行把我们俩的命运拴在一起。 再叁思索,我决定送走他们。 于是我拨通了父亲的电话:“爸,把小黄和小黑送走吧。它们咬伤了我的朋友,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啊,打疫苗没有?” “打了。” “好,我过几天拜托张叔把它们牵去守叁七。” “好。” “你没受伤吧。” “没有。” “那就好。需要爸爸了随时说,有求必应。” 父亲朗的笑声从电话那头传来,我心里微暖。 他是个好父亲。但不算个好丈夫。 年轻时,他先上了母亲,疯狂追求未果,他实在没想明白自己年轻又多金,为什么她仍不被打动,于是约母亲帮他过生,灌药强要了她。 于是有了我。 接着奉子成婚。 所有来到他们婚礼的人,都不赞叹道:一对璧人。可他们懂什么?他们没有看到他的强迫,只单单看到他的事后弥补、加倍讨好,只看到他帅气又多金,风趣惹人。 母亲恨他,做月子时即使有他每的悉心照料,泪水也从未休止。那时他还不知道,孕育着生命的母亲已经在谋划出逃了,和她真正的人。 他们成功了。 留下我。 我被留下了。 不会说话的我和父亲大眼瞪小眼,第一次看他那样生气,即使我现在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只是一个情绪对应一个标签,依稀地、深刻地记住了他的怒不可遏。 讲真的,他是活该。 他失去了人,却没有停止祸害别人。 他看到与母亲几分相像的,必定会留下,甚至还因此被摆了好几次道。他终于长了点记,不再执着于替身文学,把自己打造成痴情浪子。 只是在物质上对我加倍好,像是在弥补我身体里淌着另一个人血脉的灵魂。 何必呢。fONd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