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晚》杰森红雀 (某个支撑点) 只见刘玉兰的车子越开越快,电话确定了海边的孩子被接走后,沉默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刘玉兰只是不断地开车,漫无目的。 『我收回我说的话,你那不是病,那是神的恩赐,你救了许多人,只是你现在还不清楚。』 林晚看着刘玉兰的侧脸渐渐模糊,视线往下,看着自己左右手互相抠抓的大拇指出丝丝血。 到这里,这是林晚认为自己最早的记忆,接着来到二十三岁的一开始,他的人生彻底变了。 林晚回到刘玉兰所谓的家中不久后明白了自己身上背负的能力,便是这样的特异功能导致他的大脑会隔一段时间强制清空记忆,十二门徒称这个过程为『发病』。 二十三岁时,他又发病,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一觉醒来自己已被余正仁软,长达十年。 软他的人自称认识他、他也认识那个人,但不管怎么回想,都只能回想到那天颱风时,有个脆弱的孩子不畏风雨朝着圆月前进。 『这种特异功能可以带我去那里吗?』那孩子问道。 『哪里?』林晚脑子一片混沌,没能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是为什么出现在公路上?他又是谁?他要去哪里? 路面的红点很快地被洗去,那是一个就算是铁达尼号也能被冲进海里的夜晚,林晚拨开脸上不知为何氾滥的鼻血。 『月球,跟阿姆斯壮一样,去月球。』 男孩的一句话彷彿是休止符,将林晚的记忆、梦境正式画下句点,他在洛青仪的臂弯中醒来,看着他浓密纤长的睫,不住亲吻了他的眼皮。 从上起身,林晚用手机传了讯息分别给了杨慕萤与李修德,喝了口水,看着自己那用以控制毒癮的橘药瓶,未久,一行字引了他的注意。 "一天最多摄取两次,一次最多两颗。副作用:嗜睡,过量可能导致久睡。" 从药瓶移开视线,林晚看向洛青仪,想着还必须要联络另外三个人后,仅就着月光,写下纸条以手机着。 写着写着,林晚想笑,却掉了眼泪,濡了纸条。 千回百转地绕了好大一圈,原来男孩就是洛青仪。 王瀚在市区的酒店喝到近乎清晨,同行的伙伴早一个一个捱不住地离席,喝到最后身边只剩下尽责的酒店小姐还在持续为王瀚斟上两杯,然眼看着手中的香奈儿錶指向清晨六点,想必外头天已是鱼肚白,再这么下去,她不知道几点才能下班。 最后酒店小姐终是唤来保全将王瀚架了出去,甫一出酒店大门,王瀚喜出望外,脸上的鬱一扫而空,他的女神竟然不合时宜地出现在这里,并且是清晨六点。 王瀚眼睛,怕是酒上头,再度睁开眼确认。 「你?红雀?是你!!!」 红雀一身相当得王瀚喜的黑紧身连衣裙透漏着的线条,化得艷丽的红上扬,「当然是我啊,不过,我们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王瀚搔搔头,「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语毕,揽着心目中的女神红雀的枝往酒店旁的巷走去,便是清晨,巷子仍然漆黑溼。 一进暗巷,红雀两手食指互碰娇嗔道:「是这样的,王大哥知道我们是兇案悬疑频道,我们也知道王大哥一直以来是我们的忠实观眾,这边刚好有件事想请王大哥帮忙调查。」 王瀚拍拍脯,「没问题,你说吧,为了红雀我上刀山下油锅也可以,你要是红雀,我就是奈特(电影"红雀"男主角),为了你被剥皮也没关係!」 红雀娇笑,「没有那么夸张啦,只是要请你带我们去你们组长现在在的地方,刚刚去过他家,他不在呢。」 王瀚听闻,吓得酒醒了大半,「不是啊,干嘛呢?组长不是你说想见就可以见的啊?而且最近他的俱乐部一间接着一间被一个姓洛的人夷平,他心情不好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里」灵光一闪,王瀚想起那夜准备将林晚丢到大桥下,「是不是林晚的事?告诉你啊,那天晚上他可没出事!有个警察带走他了!」 红雀甜笑,「其实不是因为林晚的事,不过你都说了也没关係,但是你转身看看,你说的警察是王大哥后面那位吗?」 王瀚听闻倏然回头,冰冷的管准抵在额头上,配上冰冷管的却是李修德老好人的脸,吓得他好有意。「去车上,带我们去余正仁在的地方。」 抵着王瀚的管晃了晃示意王瀚转身,李修德将王瀚上銬,缓缓走向停在外头的老丰田,面对李修德,王瀚放弃再辩解什么,顺从地跟着红雀搭上他那再眼不已的老丰田车。 「妈的,你的车子又老又臭…」正抱怨到一半,王瀚这才见到林晚眼神冰冷地在车上副驾驶座,立马是闭上了是酒臭的嘴。 来了来了,他早想有这么一天,林晚会上门復仇。 据王瀚所说,一群人火速前往余正仁所在的情妇居所,那是个毫不起眼的老旧住宅小区,有着个年迈且打着盹儿的管理员,李修德与林晚顺利地通过大门,搭上小区中的某栋公寓电梯,缓缓朝着余正仁所在的楼层。 小区外头,车上控制着王瀚的是杰森与红雀。 两人兴奋得很,没想到兇案追查频道发展至今竟然有机会可以正面访谈王瀚以及助警察一臂之力。 杰森第一次举,兴奋抑或是害怕地发抖,红雀则是拿起手机开始她的访谈侧录。 「请问您对叶静梅和洛青衣的命案有什么头绪吗?知道为什么警方怀疑你们的组长余正仁涉案吗?」 王瀚别过头,不想回答也不想正视摄影机,嗤了好大一声。 与此同时,李修德与林晚赶到,房型老旧的建筑如同李修德收到的情报所述,现在还没能啟动电脑锁,李修德想真是天助我也,取出预先打好的备份钥匙,轻松开啟。 式装潢的房子在眼前展开,有深茶的地板,一个不小心就能踩出声音,两人小心翼翼地走着,几个房间的纸门透着曖昧的红光,这房子之前是特种行业在使用的,现在老闆娘退休转作余正仁的情妇,但她过得不好,听说被打已是家常便饭,一段时间后,她与李修徳搭上线,说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想获得自由。 当她与李修德联络时,是她被软家暴的三个月后,李修德佩服着女人的眼明手快、也佩服她离开得即时,看看身边的林晚,不可思议,竟然待了十年,他无法想像林晚是怎么过的? 「我很想知道,除了毒品之外,你怎么过那十年?」 进入余正仁的房子前,李修德再也没能忍住,开口问道。 只见林晚微微将头抬起,看着李修德,时间在他的眼中凝冻,未久,林晚开口回道:「我也不知道,有一种力量,就算我再怎么痛苦、再怎么想死,甚至死的情绪已经胜过一切太多太多,我却还是撑了下来。」 那种情绪,很异样,那不是林晚该有的情绪,绝望透顶才是。 但是为什么他还是选择活下来?林晚自己也不知道。 挽起自己的袖子,上头触目惊心的刀痕至少有十以上,每一道都是深的,没有浅的刀痕,每一道都足见当时的决心,但是林晚总会在最后一刻突然后悔了、不想了。 不是因为痛,每一次,林晚都不痛。 如果他有记忆,他也许会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这样?但可笑的是,他没有。 这样的他,本不是一个正常、普通平凡的人。 就他就连自己夏天会喜吃什么样的冰都记不起来,只能所有的冰尝过一次,让自己重新选择喜的。 但是林晚总觉得,自己一定有某个非常坚持喜不放的东西,便是这样的东西或人无形中支持着他,让他能每回都被这样的情拯救。 只可惜他不知道是什么。fOnd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