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韶华从更衣室走出来,我发现她的服装和发型都改变了。 她换了一身米系的套装,带着一对银金属大圈圈耳环;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绑成马尾形状,多了几分俏皮。 「你要出去啊?」王志成问说。 「对。」孟韶华回答。 「要去哪里?」 「这是我私人的行程,没有必要向你报备,王先生,你就别多问了。」 「哼!来这套。」我不悦地仆在上,一手搂着一个抱枕,装苦瓜脸。 「喂!你耍脾气归耍脾气,干嘛脏我的。」 刚刚吃义大利麵时,白衬衫上,还残留着血跡斑斑的番茄酱汁。 「真小气!自己睡那么大张的双人,却让老公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睡在超小的房间。」 「吼,原来是为这点小事生气!」她恍然大悟。 「很抱歉,等你长到二十七岁时才算我的老公,现在只好委屈你,再等九年。」 我完全不管韶华的建言,便直接鑽进被窝里睡搅搅。 「王志成!」 「干嘛?」我猝然坐起来。 「还不快点给我下──!(依然故我)我数到三,再不起来的话,你就皮了。」 「一、二……?」 三尚未唸出,就被我平淡地回呛一句:「孟韶华,你绑马尾的样子,又老又丑!」 「什么!」她的拳头已经握紧,「你、你……你是不是又想被我扁一次!」 我摊开双手求饶说:「噢~no。stop、stop!我下去……我马上下。」 志成的脸颊,经过方才的三十六连拍摧残过后,臃肿的程度跟颗猪头没两样,倘若再被修理一次,恐怕当今除了失传已久的〝还我漂漂拳〞,才能恢復我英俊瀟洒的外表。 我滚下,走到倚靠着尾的小沙发上坐好。 「韶华,遥控器在哪里?我要看电视。」 她叹口气,掉愤怒,走到46型晶电视前,蹲下,拉开收纳柜的屉,掏出一个纸盒子。 「拿去!这是手机。」韶华伸手递给志成。 我立刻拆开盒子,取出手机,仔仔细细地打量、打量。 「是巧克力机欸!韩剧在哈佛女主角代言的,对不对?」 「对啦!」 「谢老婆,送我手机。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太高兴了。」 「不必谢我,现在没有手机的人,会被当作濒临绝种的生物,送进木栅动物园。」 「会吗?」我呆头呆脑的回答。 「笨蛋!开玩笑的也听不出来。」 我对照着说明书写得指示纵手机上的按键,渐渐地悉各种功能、步骤、与使用方法。 韶华则是坐在梳妆台前,涂涂抹抹;扑粉底、贴假睫、画眼袋、擦口红,全神贯注地化妆打扮。 「韶华,我有一个疑问?你那么有钱为何不选择购买百坪的大豪宅。」 「我要是那种到处挥霍的女人,你未来娶了我以后还得了。」 「说得也是!」 「我觉得房子不用太大,舒适就好,我寧愿让家里的财务状况没有力,留有一大笔存款,和心的人一起到处旅行,也不要居住足虚荣心的大房子,或穿戴高档的名牌手饰。」 「我赞成你的想法。听说有一些中乐透头奖的人,因为不懂节制,到后来比没中乐透之前还要悽惨。」 孟韶华:「呸呸呸!乌鸦嘴!你在唱衰我吗?」 王志成:「我哪有!这是举例、举例!」 韶华:「知道啦,我又不是白痴。……言归正传,我特意搬到淡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拉近你和筱君之间的距离。」 志成:「不懂?怎么说。」 韶华:「这里离筱君家很近,你们等待公车的站牌又是在同一站,以后会增加不少的见面机会。」 谁说的,周翔的上学路线也是这一条,到时充当电灯泡的人,肯定是我。 「晚餐之前你会回来吗?」 「会,你问这个干嘛?」 「今天是搬新家的大子,当然要庆祝囉!我们到台北的西餐厅吃高档的法国料理。」 韶华:「你想得美!你以为我买那么舒适的公寓是让你享清福的呀!」 志成:「不是吗?」 韶华:「当然不是!从今天起,每天放学回家,都得遵照我为你安排的课程进行学习,不懂得我会教你。」 志成:「嗄──别这样啊!韶华。」 「真是不知反省,你连段考都没办法通过,还不好好努力,这副德,筱君怎么可能喜你。总之,今后的每一天都要把握,好好的用功读书。」 志成:「知道了,老婆,教训的是!……那要看到几点。」 韶华:「十一点。」 志成:「嗄──!」 韶华:「别抱怨,早上五点起来再读一个小时。」 志成:「这下我苦了。」foNd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