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不是没有完全察觉,只是,只怕身不由己。 也是,如果她回去,回去路上,稍有半点差池,让皇帝的人,拿着想找三爷的借口,却把她绑走了,不经过北燕,绕道到东胡去,哪怕不带回大明,把她送给东胡人,都足够让护国公和高卑国皇室暴跳如雷。皇帝只管坐收渔翁之利。 最好是让她到东胡以后受尽折磨被死了,连孩子一起死。 李似乎不用想,都能猜到此刻万历爷心头对她的那股恨之入骨。只要想到兴州城内上回来袭的那群人,比起以往,更是非要她死不可的那种意志。 万历爷恨她,因为她坏了皇帝太多好事了,一次一次的坏,到现在,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她此行高卑,可谓是战果累累,给万历爷带来了史上最可怕的敌人。国王醒了,而且与护国公结成亲家了,大明的京师,宛如风雨之中的蜡烛。 李这些话,被公孙传到了高卑国国王、护国公议事的帐篷里。 夜晚的烛火,照着这些手握权柄的男人的脸。一张张面孔,有着深,有着沉,犹如海底,犹如深渊。 高贞负手踱了两步。女儿在兴州遇刺的事儿,他确实不知情。现在听这样一说,那个大明的老皇帝,对他女儿真是心怀不死。 恐怕他女儿,已经变成现阶段老皇帝最恨的那个目标了。 “万历爷这个人——”高贞与女婿说,“朕以前没有会过面,但是,听先帝提过多次。先帝在把帝位传给朕时,说过多遍,说,万历爷这人心里很黑暗。相比而下,统治北燕的护国公,心里却是比较明亮的一个人。” 朱隶和万历爷打道固然已久,但毕竟不是高贞那个年代,对以前的万历爷并不怎么悉。对于高贞这些话,是倾全力听取。 为什么说万历爷心里黑暗?那得说到,高贞说:“万历爷继承皇位的时候,据说是把兄弟姐妹全杀了。当然,如今,还有个恭亲王在世。杀和自己争夺皇位的兄弟,这个是无奈之举,本来也是无可厚非。可是,后来,先帝和朕说过这其中的秘密,说,万历爷把最小的兄弟先杀,你知道万历爷为什么这么做吗?” 朱隶浓眉紧锁:“因为年轻。” 历史会证明,万历爷心里黑暗固然黑暗,但是,抉择是对的。年轻人,永远到了某一天,绝对可以战胜老人。所以,万历爷最怕年轻人。好比他宁愿扶持无能的太子,也绝对不扶持那个才华横溢的八儿子八爷。 “这样的一个人,朕反正是难以想象的,而且,也绝对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否则,会觉得可悲至极。”高贞到底是个比较浪漫的人,侃侃而谈道理之中,不乏一些伤,“你试想他,九五之尊,坐在那把万人之上无人之下的龙椅上,在他的眼里,他身边对他再好不过的人,都是可疑的,带着谋害之心的坏人。这样的人,恐怕是从来没有真正过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敌人没有。多么残酷,多么孤独,多么可悲。他手里掌握着最大的权势,最终却注定了孤独而死。一个帝王做到这一步,等于作茧自缚。” 高贞的声音,在帐篷内,像是低的诗歌,回着,清晰,又很让人惊醒。 所有人都在静默地聆听,包括他的三个孩子。 “朕因此对皇太子说过,千万不要学大明京师的那个人,要做到不孤独,最少,要把心出去一点,宁愿自己吃亏一些,偶尔适当的宽容,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换回来你想要的他人的真心对待,而不是谋谋相见何时了。”高贞说到这儿,顿步之后,看着女婿,“如今,这话朕一样送给你,隶王,千万不要被你心里的那把龙椅绑住了你。那只是个东西,应该为你所用,而不是它来用你。” 果然是,一个和万历爷完全不一样的君王。哪怕常年卧病在不能处理朝政,这么多年来,在百姓和百官的心里面,从来没有消失过。是他们景仰的国王,充智慧的明君。 公孙良生等大明人都可以清楚地受到,当高贞的话一完,帐篷内的高卑人无疑都是士气高涨了起来。 高贞是个,能统治人心的君王,而不是只会享用权力的君王。 什么时候,能做到父亲如此呢? 高治的心头突然划过这样的一个念头。这是前所未有的。以前,他对这个爹,似乎只有怨气。 心间的悸动难以抚平,见身旁无论自己同母的二胞弟,或是异母的三弟弟,脸上那副神情都因为国王一番话不一样了。高治嘴角一扬,穿过帐幕走到外面,任面的冷风刮着他的脸以及下巴上新长出来的青茬。 连的带兵,让他辛劳了不少。可是,这个心里,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充实,踏实。 前面,一支马队过来了,是一支数十人的小马队。 有人喊着:“虞世子回来了!” 高治眺目看着,长图高兴地跑过去给虞世南牵马。虞世南的脸上,才真正像被刀子刮的,本来极好的世子爷皮肤几内被北风几乎给摧毁了。 这几天,虞世南一直没没夜的带着人寻找朱琪的蛛丝马迹。直到找到了紫,惊闻闻家军劫持了大炮攻城,这不才慌慌张张回到国王大本营这里想着报信。 纵身飞下马以后,虞世南大步朝高治走过来,走到半路,似乎觉到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在军营里急闪而过的人影,不是清惠又能是谁。 虞世南觉心头着的那块大石头更沉了。人,是他们丢的,总说不过去。 “你找人找到了紫?”高治问他。 “是。” “觉人在紫吗?” ☆、【234】平安符 紫 天空的颜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紫之所以叫做紫,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下来,多彩斑斓,当然,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 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城内。同时,为在紫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敞开了大门,于是,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 紫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老幼妇孺的目光里出了世界末一样的惊恐。 话说,那闻家人,在以前,为了高卑的国事,曾经都是兢兢业业,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可以说,在老百姓的心里,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 可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无。 哪怕为了谋权,也不该与为伍,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 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似乎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 朱璃这么做,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而只是因为,朱璃料定了,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的人。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 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绝对是个群雄突起,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 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差的话,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 太在山坳的东边出了鱼肚白。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仿佛挥之不去。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 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呼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 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可以听见一道低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那么的美,唱作诗来,像那最能惑女子的游诗人一般,充绯的靡光,听着的人,都不面臊耳红。 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放眼整个军营里,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能有谁? 紧随高贞的诗句,有个帐篷,一夜的萎靡放声音,响了一宿以后,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再次了起来。 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转头看过去,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 低声的,高贞喊了句:“掀开。” 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伴随入帐篷内部的光,里面的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两个女子,一高一胖,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被五花大绑在了上。她们的嘴巴被布条住,不时发出低声的呻,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落了,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 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 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着气说:“三爷的人,都没有走,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 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朱璃再怎样,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更有可能的是,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 “是个聪明的奴才啊。”高贞叹。 要说这个马维,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 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 李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 “王爷。”梅、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 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梅那儿扫了下之后,说:“去吧,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 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 李咬了一口高卑军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天气冷,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都能咬断牙那种。 朱隶看着,心口都快疼起来了,说她:“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 “喝什么粥?这个天气,吃粥本不抵用,一会儿就饿。难道,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王爷,我知道你心疼。可是,现在这个状况,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儿很清楚,这会儿享受清福,到时候,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 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切中命害,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北燕首当其冲,两面受敌,只怕他们夫妇俩,都不用有好子过了。 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一方面,或许可以登峰造极,享尽荣华富贵,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一生中充了杀戮,成败,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 当然,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只不过都是被人出来的。不对敌人冷酷,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不可能。 子苦的话,其实她都不怕的。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子。没得吃,上山挖野菜的子都有过。 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坐下来后,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泡在煮开的马里,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 两个人安静的,没有任何声音,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倒更像是老夫老似的了。李不想,哪天,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她变成了老太太,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刚好,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说:“等哪天,天下太平,世态平稳,百姓安康乐业。我们带着孩子,找个世外桃源,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 “你挑水,我织布吗?”李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 “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 看来,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对于吃什么,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整个吃货,贪吃鬼。李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说:“你怎么这么吃?” “民以食为天。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我看你做的菜,样样都讲究,香味俱全,要营养,要健康。” 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 有人说,夫做长久了,相处的时间越长,互相影响之下,夫越来越像,叫做潜移默化,夫相。长相不说,但是,格上,做事情上,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 其实,真要较真的话,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与他在一块儿,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他肩头的担子,太重了。比起她猫爹,还要重。 所以,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子,她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伸手一抓全是泡沫。 “再说吧。”李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 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微张的嘴,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 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多说不如多做。花言巧语的事,他其实是最不屑的。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轻易给人承诺。君子一言,是为九鼎。 见他那边没有声音,他是什么情的一个人,她能不了解吗?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她不想给他力,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 “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 他来找她,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 “你爹,国王,说了,说你可以留下来。” 李听这话就瞥他那边:“你呢?你不同意?” “我想听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比她爹更了解她。她说给公孙那些话,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是没有错。另一部分,有些理由,她不好直接说。毕竟,这是个男权社会,女人说话做事,太要强,不懂得迂回,不懂得婉转,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不要说古代,在现代,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爷。”李道,“妾身这不是不说,只是不太好说。像上次妾身打算个大药庄,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哪怕是才华横溢,都是寸步维艰的。” 听她这话,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李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情愿要优先用男的,也不想用女的。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照顾家庭,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女在职业圈里被歧视,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fOND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