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处!” 穿着警服的警员向方辉致意,然后斜眼看向放回身后的柯景政,“喂!小子,又惹事了?” 柯景政双臂举过头顶,拿手抱着脑袋,懒洋洋地跟着方辉像办公室走去,一副大爷姿态。 倒是方辉转头教训了那个警员,“做事去!” 旁人眼里他是叁天进一次警局的常客,可没人知道办公室门关上后他的身份。 “不是说在这里见面太危险?”柯景政收起刚刚的大爷姿态,又带上冷漠严肃的面具,只身立在窗边。 “有些资料我没办法带出警局。”方辉把一迭装订好的文件扔到桌子上,表面用黑墨印着“有组织罪案及叁合会调查科”一行大字,墨水在纸张上洇开,柯景政看到一串一串加密印章和警察官员的名字,拿到手中打开,看到台湾竹联帮的字眼。 黑社会势力总是看似各居一地为非作歹,柯景政并未想到港岛政府竟然连台湾黑帮都要调查。 灭黑决心坚定?柯景政冷笑,怎么可能。不过是黑帮勾结,盘错。 “上面本来有你的名字,我想办法消除了。叶建祥和甄华生不知道是谁得知你曾是竹联帮的会员,要你去到澳门赌场那边和台湾的人涉……我的话你明白吧?警署里一定有甄华生的人,且这人大概率还是个我管不了的上级。”方辉把文件从柯景政手里出来,“你现在去甄华生身边,我总觉得时机不成……” “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柯景政淡淡开口,“他们要我的人,不过就是看上了我竹联帮会员的身份,既然如此,我何不把握住这个机会?” 柯景政愣了两秒,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开口。 “方叔,我累了。我等这一天等了快五年,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也等不下去了。从决定做这件事的第一天,我就从未想过从甄华生手下活着出来。我父亲磊落一生,虽做的生意见不得光,可活着的时候从不愧对手下几百口兄弟,最后落得尸首分家的下场,不知沦为哪只野狗的盘中餐……”方辉看着柯景政额头上那块皮肤逐渐青筋显,又慢慢消失,他从小便稳重非常,超过寻常人,如果不是遭逢如此之大的变故,也许那只拿的糙手应该握的是手术刀。 “甄华生同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坏事做尽,丧尽天良,我只要他一条命,他并不亏。” - 柯景政到台湾一年后就离家去做事,才不是阿凤同阿妈以为的装卸工,是在林弹雨里穿梭。 也许这就是命运。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向周修贤表自己并不愿意走他老路的念头。 老子和儿子不做同样的事情很好理解,背道而驰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 他爹是正儿八经的一把手,他竟然要去西洋学医救死扶伤。 哪有人敢说太子爷的风凉话,只是周修贤也从来没有在意的样子。他是开明的,走上这条道路的人,哪个不是为谋生计。既然有这个条件,他高兴儿子去做自己心中的大事。以后是和平时代、英时代,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不再是英雄,只能叫莽夫。只是他并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没想到终有一天还是继承了自己手中的,穿梭到林弹雨里当莽夫。 柯景政在丧父丧母后握加入竹联帮后,做的永远是勇争风头的第一人。 黑社会里等级制度明显,他这种行为无疑招了不少打,可他仍然要做显眼的人。 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知道怎样做事情才能让上头的人看见自己,只有让上面的人看见自己,才能真正地不受欺负。 除了这个,他总是觉得自己在走爸爸的老路…… 从一个愣头青小子,做到能养活子,让半个港岛人叫一声大哥…… 他用这样的方式麻痹自己、怀念父母,让自己相信老爸在天有灵,少些心疼,多点欣……FOndY.NET |